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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 国民政丆府与联合国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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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12: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原载:会科(京)2003年06期,第175~188页

金光耀   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邮编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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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内容提要: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丆府积极参与联合国的筹建活动,外交决策层就联合国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地位提出了多个方案,而将确保中国的大国地位作为参与筹建联合国的首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国民政丆府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采取务实的方针。至旧金山会议中国的大国地位已基本确立之时,中国代表团才更多地关注联合国的组织和机制。

关键词:国民政丆府外交政策/联合国/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旧金山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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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中国参与联合国的创建是20世纪中国对外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丆件。以往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对这一课题缺少应有的重视,近年来一些学者围绕中国对联合国成丆立所做出的贡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注:中国内地学者有李铁城的《中国的大国地位及对创建联合国的贡献》(《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刘少华的《中国与联合国的创建》(《世界历史》1996年第3期),这两篇论文的重点在强调中国对联合国成丆立所做出的贡献。台湾学者李朝津的《抗战时期中国对联合国成丆立的态度》(台北中国近代史学会等编《庆祝抗战胜利五十周年两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6年)则如题所示,主要探讨中国对这一新的国际组织的态度。日本学者西村成雄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则以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为例讨论了中国对自己国际地位的认识;而李朝津的《顾维钧与旧金山会议》和金光耀的《顾维钧与中国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则以顾维钧为聚焦点讨论了中国参与联合国的创建。(此三篇论文均载金光耀主编《顾维钧与中国外交》,上丆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另有邓野《旧金山会议中国代表团组成问题》(《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和洪小夏《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的中国代表团述略》(《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两文集中研究了出席旧金山会议的中国代表团。),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讨论。本文拟对国民政丆府在参与联合国创建过程中,围绕联合国的基本架构与中国在其中的地位所展开的政策讨论和决策过程,以及中国将自己对联合国的构想向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旧金山会议提出的情况作一探讨,以求对国民政丆府有关联合国的设想及对中国大国地位的认识有一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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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国民政丆府对战后国际组织的最初考虑

国民政丆府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开始考虑在战后参与建立一个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秩序的国际组织的。在此之前,基于对国际联盟的失望,国民政丆府及国丆民党有过在战后应产生集体安全组织的提法,但这只是一般性的呼吁,并没有进行过正式决策前通常应有的政策讨论,也未有相关议案,更没有落实到决策的层面。(注:1939年11月国丆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宣言提出,希望在战事结束后“能产生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见《革丆命文献》第69辑<增订本>,台北,1976年,第347页),刘少华在前引文中据此认为,这就是国丆民党对战后国际组织的正式倡议,并因而断定中国早于美英提出建立战后国际组织。这一看法没有将一般呼吁与决策区分开来。实际上,当时这种一般性的呼吁并不鲜见,教皇庇护十二世在国丆民党发表宣言的同时也呼吁要在战后建立“一个稳定的国际组织”。(见Townsend Hoopes and Douglas Brinkley,FDR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U.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7,p.43)而美国学者Robert Hilderbrand认为,美国对新的国际安全组织的准备可追溯到美国参战前,在1937年10月的“防疫演说”和1939年9月3日的广播演说中,罗斯福已表明要以集体行动来阻止战争的蔓延,只是受国内孤立主义的制约,未能直接提“国际组织”这个词。(见Robert Hilderbrand,Dumbarton Oaks:The Origi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Search for Postwar Security.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0,pp.5-6)在签署《联合国家宣言》后,战后国际组织问题进入国民政丆府外交决策层的考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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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1942年6月间,国防最高委员会属下的国际问题讨论会(注:国际问题讨论会成丆立于1941年,旨在研究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中丆日问题及国际自由平等等。(参见“国际问题讨论会规则纲目及人员聘任案”,台北中国国丆民党党史会藏,“国防档”005/1))在对战后国际组织问题讨论后,拟定了一份《国际集团会公约草案》。这是中国关于战后国际组织的第一份政策文件,集中了众多国际事务专家的意见。(注:张忠绂:《迷惘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5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无出版年月〕,第163页。)7月4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同时也是国际问题讨论会主任的王宠惠将这份草案呈交蒋介石。草案首先检讨国际联盟失败的教训及其对战后国际组织的启示,认为国联未能尽维护和平之责的原因有三:其一,国联盟约与对德、奥和约两者牵连,致使战败国敌视国联,因此此次战后和平机构之新组织法必须与和约分开,单独成丆立;其二,国联组织欠缺、权力过小,无法强制实行制裁措施,今后国际和平机构首先须从健全机构扩大职权做起;其三,各国对国联缺乏信心,而美、德、日不在其中,缺少普遍性,因此须加强各国合作。基于以上原因,国际问题讨论会认为,国联盟约应予废弃,而另订国际集团会公约,并根据世界局势从中国的立场出发拟定了草案。该草案共25节,阐述了被称之为国际集团会的新国际组织的基本原则、组织构成、运作规程等内容。在对草案要点所作的总说明中,国际讨论会指出所构想中的国际组织介于国联与世界统一国家之间,“较之国际联盟,其地位已大见增强,但与‘世界国家’之程度相距尚远”,但“循此而进,将来不难演变为一真正之世界国家”。拟议中的新的国际组织与原来的国联有两个重要的不同之处。第一个不同是机构设置的变更,包括理事会改为常设,成为集团会重心,以便随时执行制裁、处理重大问题;另增设军缩与经济合作两委员会,分别掌理军缩与国际经济事宜;至于理事会成员的确定,国际问题讨论会自称“颇费斟酌”,因为“若所有理事完全指定,易滋纷争,若完全选举,则小国众多,难免操纵”,因此最后确定“兼采指定与选举方式”,“理事会由人口最多之八会员国与其他七会员国组成”,前者由大会指定,后者由大会选出;此外,该草案提出,新的国际组织应设国际警丆察。第二个不同之处是组织内制度和运作程序上的变更。首先是废除国联盟约任何决议须一致通过的原则,规定出席代表2/3同意即可通过;其次针对国联的弊端,强调对制裁的实施,包括设置经济军事两参谋团,负责制定制裁办法,以及设置国际警丆察,负责实行制裁之决议。至于新国际组织的成丆立,国际问题讨论会认为“应取渐进方式,不宜操之过急”。具体而言,就是战后先开和会,其讨论范围仅限于和约。和约成丆立后,由中、英、美、苏及其他盟国共同担任和约之执行。待世界秩序大体恢复后,再由中、英、美、苏发起召集永久和平会议,讨论集团会公约。(注:“国际集团会公约草案要点”,1942年7月4日王宠惠呈蒋介石,台北“国史馆”藏(下同),“特交档案:外交——对国联、联合国外交”第17卷。)这份草案主要从总结国联面对侵略和战争束手无策的经验教训出发,力图纠正国联在体制上存在的先天缺陷,强调新的国际组织必须在组织和制度上确保能够对侵略行为实施有效的制裁,并因此加强了理事会的职能。而国际组织最终将演变为世界国家,则显示出制订者对国际事务的理想主义看法。但该草案并不认为成丆立这样一个国际组织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不过它明确表示中国应与美、英、苏一起承担召集人的责任,即《联合国家宣言》签署时形成的四个大国对发起新的国际组织应起特殊作用,而在新的国际组织中中国因为人口众多仍应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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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美国在将四国宣言草案送交宋子文时口头说明,宣言草案将列入10月下旬在莫斯科召开的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议程,中丆国政丆府对该草案“如有意见或评论须要向美国政丆府表示者,当为美国政丆府欢迎”。该草案关于国际组织的内容为:“有于最早可能实现之日期,成丆立一普遍国际组织之必要。以各国平等之原则为根据,无论大国小国,均可为会员,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蒋介石在接宋子文报告后,批示将宣言草案交军事委员会参事室研究。(注:秦孝仪主编《中丆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以下称《战时外交》)第3册,台北中国国丆民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799-800页)。国民政丆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研究后认为,该草案内容“对我均甚有利”,但“苏联对日尚保持中立关系,苏方对我国参加此项宣言,尚难免不持异议”,因此,他向蒋介石建议:“我方似不宜于此时增提任何条件,我方政策在力求此项草约得经四国同意迅速成丆立。”(注:《战时外交》第3册,第800页。)蒋介石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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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前夕的各种方案

莫斯科四国宣言签署后,大国间关于国际组织的筹建提上议事日程。1944年5月,美国政丆府制定了一个初步计划,拟邀请中国、英国、苏联赴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树园开会,具体商讨筹建事宜。蒋介石获悉后于6月2日致电罗斯福,表示对此“极为欣慰”,“盖东方人民如无代表,则此会议将对于世界之一半人类失去其意义”,俨然以东方人民代表自居,并表明“中国向来主张早日成丆立此种机构,如其可能,并望在战时结束以前成丆立”。但由于苏联以尚未与日本开战为由,不愿与中国坐在一张会议桌上,最后会议只得采取开罗会议模式,即第一阶段为美、英、苏三国会议,第二阶段为美、英、中三国会议。7月10日,魏道明将这一安排报告重庆,蒋介石批示“应可赞成”。(注:《战时外交》第3册,第828-8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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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蒋介石收到王世杰和宋子文的方案后,将其批转给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嘱其将这两个方案与国际问题讨论会前年递交的方案一起“合并研议”。王宠惠将上述三个方案及国内舆论与美国对国际组织的基本立场比较后,认为中美两者间“相差甚远”。前者“大抵主张设置一坚强有力之和平机构(例如国际警丆察主张设置)”,而“美方草案中之和平机构,颇与旧日国联相仿佛”,也就是说中国对国际组织抱有很高的期望,赋予国际组织很大的权力和责任,较具理想主义色彩,而美国则较迁就现实。在此情况下,王宠惠认为,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我方似以暂不正式提出整个对案为宜”,“倘我方正式提出整个对案,过重现实,则无甚意义;太重理想,则与美国立场相去悬殊,恐难成丆立。故转不若就美方所拟草案依照我国立场,提出补充或修改案”。基于这一认识,王宠惠于7月24日向蒋介石递交了题为《我方基本态度与对重要问题之立场》的方案。在这一方案中,王宠惠虽主张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中国“暂不正式提出整个对案”,但仍表达了对国际组织的基本主张。这些主张包括国际组织“以愈坚强有力为愈宜”,并应“尽早成丆立”;中国应与美、英、苏取得平等地位同样参与;议案表决以2/3多数通过;对侵略应有明确定义,如何应用制裁也应有具体规定;应设置国际警丆察或国际空军。(注:《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呈蒋委员长》,1944年7月24日,叶惠芬编《筹设篇》,第157-161页。)王宠惠虽认为先前的三个方案与美国立场相去甚远,“太重理想”,但实际上他的这些主张与这三个方案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他同时向蒋介石建议将这三个文件交出席敦巴顿会议的代表“以供参考”。与先前的方案相比,王宠惠方案的不同之处主要在具体的应对上,即更注重现实,主张根据本国立场就美方草案提出补充或修改,而在美、英、苏意见不同又与我方无利害关系时,则重视美方意见。(注:叶惠芬编《筹设篇》,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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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9 1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蒋介石对王宠惠所提方案,认为除其中承认种族平等一项不必提出外,“其余均属可行”,并于7月29日分电宋子文和在美国的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将王宠惠方案及前述三个方案一并送寄中国出席敦巴顿会议的代表,而以王宠惠方案“为我代表赴会议讨论时应付之根据”。(注:《蒋委员长电外交部长宋子文》,1944年7月29日,叶惠芬编《筹设篇》,第161-164页;《战时外交》第3册,第8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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