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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吾欲沧海

[中国历史] 【中国历史】辛亥时期“五族共和”论的思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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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8 12: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二、单一建国还是五族建国?

1.单一建国与五族建国:革齤命派与立宪派的分歧

西方近代民族建国理论为视为寻求富强的良方引入了中国,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当时的统治者清王朝本身又是一个少数民族王朝。所以,这种民族主义思潮的勃兴也很有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前引雨尘子文《近世欧人之三大主义》中,作者就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呜呼,今之执我主齤权施行法律,以代表我国者,非黄帝之子孙也,奏章诏论,所称为列祖列宗者,讴歌而扬颂之者,非吾民之祖先,与历史无关系也,既非同族,则何从而爱之?既无历史之观念,则何从而起感情,是中国所以终亡也夫!”〔14〕,作者将中国积贫积弱的缘由,归咎于满州贵族与汉人非同一个族群,这与传统排满理论中的夷夏之辩说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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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正是这种西方民族主义与排满思潮的合流,使得本就处于风雨飘摇的满清政府面临极其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同时,过于强调汉族单一建国,也很容易使本就在西方殖民齤主义者的挑唆离间之下的边疆分裂势力得到口实。所以,到了1903年,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引介者,梁启超本人,则开始力倡“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即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17〕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梁氏首先介绍了伯伦知理关于国民与民族区别的论断,即民族为民族沿革所生之结果,具有其始也同居一地、其始也同一血统、同其支体形状、同其语言、同其文字、同其宗教等八大特质,子孙相传,遂为民族;而国民一为“人格也,据有有机之国家以为其体”,即国民组成国家并具有国家成员的资格可“发表其意想,制定其权利者也”,二为“法团也,生存于国家中之一法律体也,国家为完全统一永生之公同体”,即国民组合成国家这样一个法律共同体。所以,民族为建国之阶梯,但其未联合以创一国之时,则“终不能为人格为法团”。接下来,梁氏又援引伯伦知理理论,指出单一民族并非建国之独一无二法门,还包括“化其人民而别造一新民族”、“合并同族诸邦为一大帝国”、“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等多种情况,且“合多数之民族为一国家,其弊虽多,其利亦不少”。〔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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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梁启超之所以长篇累犊的介绍伯伦知理的学说,当然不是为了纯粹的学术研究,而是具有明显的现实指向,即排满与建国问题。梁氏指出,当务之急是改革现有政治体制、培养国民的政治能力与政治资格(即新民),革齤命党人的排满仅仅是建国的手段而不应是建国的目的,其将排满作为建国手段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是由建国主义沦为复仇主义,在国家内忧外患的危机关头显然属于本末倒置;而且,依照伯伦知理的学说,并非只有单一民族才能完成民族建国大业,即不是只有通过排满才能完成建设现代国家的任务,同时,还要涉及蒙、苗、回、藏等民族,所以,“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这种大民族主义,实际上就是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体,共同缔造现代民族国家,即五族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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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2.以《民报》与《新民丛报》为中心的论战

双方的论争在1905年至1907年间达到了高峰。1905年,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在东京创刊,在民报的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其革齤命纲领明确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大主义,而其中,民族主义为首,即“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19〕民报创刊后,先后就君宪还是共和、排满还是容满等重大政治问题与梁启超等主办的立宪派报纸《新民丛报》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这场论战因其特有的宪齤政思想史意义而一直为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所重视,但多关注的是君宪还是共和的问题,其实,当时的论争中论战双方很大一部分精力是集中于满汉矛盾、种族革齤命还是政治革齤命等民族观问题〔20〕;当然,如前所述,君宪共和论争作为一种政体涉及方案或者建国大计,和双方所秉持的排满还是容满等民族观是纠结在一起的,即双方的论争焦点,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到底是建立一个单一的汉族共和国,还是汉、满、蒙回藏五族君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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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同期刊登的蛰伸(朱执信)的《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中,也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立宪难。能立宪者唯我汉人,汉人欲立宪,则必哥们。彼满洲即欲立宪,亦非其所能也”,其理由为即使立宪,也应为汉人主导满洲驱后,因为汉人的政治能力强于满洲,但现在满洲作为统治者,更不用说满汉几百年来的隔阂与矛盾。立宪派认为可以通过立宪打破满汉畛域是低估了满汉两族之间的界线。陈天华的《论中国宜改创民齤主政体》中则针对立宪派主张的中国通过效仿日本明治维新进行君主立宪从而实现复兴大业的论断,首先将清朝二百多年的统治界定为汉族臣服于异族几百年的亡国史,指出“日本之奏维新之功也,由于尊王倾幕,而吾之王室既亡于二百余年之前,现之政府,则正德川氏之类”,所以中国无法主张君主立宪,只能通过民齤主立宪。〔22〕另外如汪东的《论支那立宪必先革齤命》也持相同论调,认为立宪无法得行的最关键原因在于满汉民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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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由上述梳理也可知,此时双方对于民族观的论战,固然有“华夷之辩”或“夷夏大防”观念中所包含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等内容的成分,但更多的是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学理中的人种学、民族学理论来分析界定,双方论争中也多有援引西方民族建国的历史,且论战本身,又何尝不是基于对未来国家建设蓝图的一种政治设计,具有显明的宪齤政意蕴。革齤命党人主张的摒弃满洲、由汉族单一建国的言论,固然有最大程度的孤立清朝统治者的策略成分,但将种族革齤命与政治革齤命相提并论,以及论战双方围绕满族是否为异族、是否被同化的争论本身就说明了民族问题在清末宪齤政史中的特殊性。革齤命党人攻讦清朝统治者为异族入侵者、立宪论者为帮闲无赖,立宪派则竭力辩称民族压迫仅系清朝初年旧事,且当时地方大多数督抚已为汉人。但某种程度上或许正是因为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汉人地方督抚势力的坐大以及风起云涌的排满风齤潮,使得满洲亲贵们的提防之心益重而作出的皇族内阁的安排,而这更给革齤命党人以口实,同时也使立宪派莫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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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另外,满清政府多年在内政外交上的弱势状态,以及雨后春笋般的各类报刊中关于汉族史、黄帝崇拜等“振大汉之雄风”的扬汉排满之宣传〔24〕,再加上革齤命党人咄咄逼人、饱含激情的情绪化文字的渲染,乃至在辩论中刻意混淆种族革齤命与政治革齤命的界限,均使得革齤命派一时在气势上占据上风。〔25〕但在双方关于民族、宪齤政等问题的激烈辩论中,彼此也在修改、调整一些原本为论辩而刻意为之的过激主张,如1906年,在《民报》周年纪念大会上的演说中,孙中山就明确提出,:“‘民族革齤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民族革齤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家,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它的政府,光复我们的民族国家。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齤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26〕与邹容、陈天华、章太炎等人在排满宣传中的过激言辞,已是大有改变。同时,对于汉族单一建国的思想,革齤命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他们也开始悄悄的进行修正,且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立宪派五族建国论的合理成分,因此,五族共和的思想渊源,并非自孙中山始,而应追溯到近代中国西方民族建国思潮的传入,以及革齤命派与立宪派对于民族建国政治设计的宪齤政论战,对此,笔者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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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三、从“五族君宪”到“五族共和”

1907年,杨度在其主办的《中国新报》上开始刊登其《金铁主义说》的长文,系统阐述了其君宪救国的思想,《金铁主义说》全文长约14万字,分“今日中国所处之世界、予所持者世界的国家主义、世界的国家主义之内容、中国现政府之不负责任、中国国民之责任心与能力、政治革齤命、君主立宪、世界将来之中国”〔27〕八节,其中,政治革齤命、君主立宪、国家主义等均为当时宪齤政论战的焦点,自然,在其论述中必将涉及到民族宪齤政问题,且不仅仅局限于满汉之争,而是“五族一家”式的五族君宪论,充分展示了当时仁人志士对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在近代内忧外患的格局下如何进行民族国家构建的思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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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在《金铁主义说》中,杨度明确指出,“独是汉人扑满之后,欲本民族主义,独建立国家以自存于世界,斯亦必为势所不能。何也?以今日之中国国家论之,其土地乃合二十一行省,蒙古、回部、西藏而为其土地,其人民乃合汉、满、蒙回、藏而为其人民”,此乃国际、国内之公认事实,各地之内政、外交,皆统一于政府,各国视二十一行省与蒙、回、藏地无别,但知为中国土地而已,视汉人与满、蒙、回、藏人无别,但知为中国人而已,若忽持民族主义,仅以二十一行省地为中国之土地,以汉人为中国之人民,排满之后,“若不进一步排蒙、排回、排藏,则不能达其一以民族成一国家之目的,而全其民族主义,使其如此,则蒙、回、藏固亦主张民族主义之人也,不仅我排彼,彼且排我。于是全体瓦解,外人乘之”。即中国自古以来多民族的民族构成和疆域现实,为国际、国内所公认之事实,中国土地、中国人之大一统的格局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且汉族单一建国,所排斥的不仅仅是满族,还包括国内蒙、回、藏等其他民族,同时,单一建国的思想不仅会唤醒大汉族意识,还会唤醒其他民族的地方民族意识,尤其是在中央政府权威暗弱导致旧有的国家认同体系瓦解之时,这种过于强调族裔色彩的单一民族建国学说只会带来民族分离主义与边疆的不稳,实际上,杨度此言绝对是有先见之明,外蒙在清末民初的民族分离活动即是例证。〔28〕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在认识到清末民初多民族国家建构的严峻性之后,汪精卫等人的汉族单一建国论、满洲非中国人,明末建州非中国之领土等观点再无人提起也无人注意,甚至作者们也羞于将其收入文集。〔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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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8 12: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如果说杨度划分五族国民能力的做法还多少有大汉族主义的同化少数民族情节的话,那么,其后立宪派成立的政闻社创社宣言《政温社宣言书》以及政温社主笔蒋智由的《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中,则与立宪派原来的宪齤政民族观更进一步,也愈来愈接近民国以后“五族共和”的宪齤政民族政策。在《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一文中,作者主张“于立宪之下,合汉满蒙诸民族皆有政治之权,建设东方一大民族之国家,以谋竞存于全地球列强之间是也”,整合国内各民族的策略,不是“一族为主各族为奴”,而应是“各族皆为主而非为奴”的新式的统一,所以可“以政治权分配于数个之民族,使人人皆有国家主齤权之一分,而视国家为已所有之物,则对于国家亲切之心日增,即对于民族憎怨之情日减”。〔30〕作者的这种“五族君宪”,基本上取消了一切限制条件,达到了各族人民作为中国公民的平等享有权利,可以说是一种平等、民齤主的宪齤政民族观,如果我们对比一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条款规定,即可发现,随着政治局势的发展,近代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基本达成了“五族平等”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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