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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 百国《春秋》佚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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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09: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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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9: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百国《春秋》佚文考

赵辉

中南名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年06期

有周一代,强烈的功名和礼乐意识使周王朝和各诸侯国都设立了史官,编修国史。《国语·楚语上》曾载申叔时曰: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晋语七》也说过“羊舌肸习于《春秋》。”又《左传》鲁昭公二年载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可知墨子曾说他见过百国《春秋》不假,春秋时各国皆有《春秋》。

战国时期,诸侯相互兼并,攻城略地的战争使得一些被灭亡的国家的国史《春秋》在战乱中佚亡,但墨子不仅说自己见过百国春秋,而且在《明鬼》中引用过《周春秋》、《燕春秋》、《宋春秋》和《齐春秋》。《孟子·离娄下》亦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晋、楚、鲁三国之史虽名称不同,但所记之事和记事的风格却是一致的。先秦的文献中,唯孟子说到晋之国史为《乘》、楚之国史称《梼杌》,而不名“春秋”,当是阅读过这三国的国史。汉初,贾谊的《新书》有《春秋》一篇,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有《春秋事语》一篇。现根据先秦两汉文献和出土文献资料,对百国《春秋》的佚文考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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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一、周春秋

《墨子·明鬼下》云:

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

按:《国语·周语上》有“杜伯射王鄗”一语,但无详细记载。

汉刘向《说苑·立节》云:

“左儒友于杜伯,皆臣周宣王。宣王将杀杜伯而非其罪也,左儒争之于王,九复之,而王弗许也。王曰:别君而异友,斯汝也。左儒对曰:臣闻之,君道友逆,则顺君以诛友友;道君逆则率友以违君。王怒曰:易而言则生,不易而言则死。左儒对曰:臣闻古之士不枉义以从死,不易言以求生。故臣能明君之过,以死杜伯之无罪。王杀杜伯,左儒死之。”

虽载有宣王杀杜伯之事,但重在左儒争之于王,且未明确说引自《周春秋》。

又颜之推《冤魂志》曾引《周春秋》这一段文字,比《墨子》所引更为详细:

周杜国之伯名恒,为宣王大夫。宣王之妾曰女鸠,欲通之。杜伯不可,女鸠诉之宣王,曰:恒窃与妾交。宣王信之,囚杜伯于焦。其友左儒争之。王不许,曰:女别君而异友也。儒曰:君道友逆,则顺君以诛友;友道君逆,则师友以违君。王怒曰:易而言则生,不易而言则死。儒曰:士不可枉义以从死,不易言以求生。臣能明君之过以正杜伯之无罪。九谏而王不听,王使薛甫与司工锜杀杜伯。左儒死之。杜伯既死,即为人,见王曰:恒之罪,何哉?召祝而以杜伯语告之。祝曰:始杀杜伯,谁与王谋之?王曰:司工锜也。祝曰:何不杀锜以谢之?宣王乃杀锜,使祝以谢杜伯。锜又为人而至曰:臣何罪之有?宣王告皇甫曰:祝也与我谋而杀人,吾所杀者,又皆为人而见,奈何?皇甫曰:杀祝以兼谢焉。又无益也,皆为人而至。祝亦曰:我焉知之,奈何以为罪而杀臣也?后三年,游于圃田,从人满野。杜伯乘白马,素衣,司工为左,祝为右,朱衣朱冠起于道,左执朱弓朱矢,射宣王中心,折脊伏于弓矢而死①。

由颜之推《冤魂志》所引《周春秋》,知《说苑·立节》为《周春秋》中的文字。《墨子·明鬼》所引对《周春秋》杜伯射王于鄗的故事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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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9: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4.《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5]载有“杀里克”、“燕大夫”、“韩魏”、“鲁文公卒”、“晋献公欲得隋会” 、“伯有”、“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晋献公欲袭虢”、“卫献公出亡”、“吴人会诸侯”、“鲁桓公少”、“ 长万”、“宋荆战泓水之上”、“吴伐越”、“鲁庄公有疾”、“鲁桓公与齐姜会齐侯于乐”等共十六章,其中有些文字不可认,大意不明,现将大意明确的几章引述于下:

(1)齐亘(桓)公与蔡夫人乘周(舟),夫人汤(荡)周(舟),禁之,不可,怒而归之,未之绝,蔡人嫁之。士说曰:‘蔡其亡乎。夫女制不逆夫,天之道也。事大不报怒,小之利也。说之□小邦□大邦之□亡将□□□则□□□□是故养之以□好,申之以予□,重以□□□□□□□□□□□□□□□今蔡之女齐也,为□以为此,今听女辞而嫁之,以绝齐,是□惌(怨)以□也。□□□□□□恶角矣。而力□□□□□乎。’亘(桓)公(率)帀(师)以侵蔡,蔡人遂溃。

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史记·管蔡世家》曾载此事,但文字有突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蔡女为桓公妻,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复召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仲父谏曰:夫以寝席之戏,不足以伐人之国,功业不可冀也,请无以此为稽也。桓公不听,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因遂灭之。”

《史记·管蔡世家》云:“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蔡侯怒,嫁其弟。齐桓公怒,伐蔡,蔡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其它先秦典籍不载。

(2)燕大夫子□(率)帀(师)以〈御〉晋人,胜之。归而饮至,而乐。其弟子车曰:“□则乐矣,非先王□胜之乐也。昔者【文王军】宗,能取而弗烕(灭),以申其德也。武王胜殷,登□□□□□□□□□□□□□□□□□□□□ □□□□□□□□□□□□□□□□□□□□非齍夫何以贰□。以小胜大而□□□□□□□□□□□□□□□□□□ 生,乐则芒(荒),芒(荒)则□□□忧□□□为起民之暨也。燕以使人迥(通)言□□□□□败而怒其反恶□□□ 寇属惌(怨)之胜忧,□在后□□□而□□□□□□□□□君之忧。”处十一月,晋人□燕南,大败燕人。

按:此条不见先秦任何典籍。

(3)鲁文公卒,叔中(仲)惠伯□□□佐之。东门襄中(仲)杀适(嫡)而羊(佯)以【君】令(命)召惠【伯】,□ □□□,【其】宰公襄目人曰:‘入必死。’【惠伯】曰:入死,死者君令(命)也,其□□。【公】襄负人曰:□ □□□□□□劫於祸而□□□□能无患,其次□□□□□□□□□□□□□□□□□□□□□□也□□□□□□何听。□□□□□□□□□□□□□□□之□□□也,非君令(命)也,有子之所以去也。初□□□□□以召人,今祸(满)矣,不与君者,顾君令(命)以召子,其事恶矣,而□□□□□□无□初失备以□君,今其谋□□□□□□□□ □□□□□□□□□□□□□□□□入,东门襄【仲】杀而狸(埋)□□□□中。

按:《左传》文公十八年载有鲁文公死之事,“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人名与其文都与此条不同。

(4)晋献公欲得随会也,魏州余请召之。乃令君羊(佯)囚己,斩桎堬(逾)□□□□□□□。晓朝曰:魏州余来也,台(殆)□□随会也,君弗□也。(魏)【州】余果与隋会出,晓朝矰(赠)之以【策】,曰:□□吾矰(赠)予,子毋以秦□□人,吾谋实不用□。□□□□吏□□闻之【曰】:□□□□赠□□□□□□□□□□□□□□□魏州余 □□□□□□□□□□□□□□□□□□矣果□不□□是以二【子】弗知畏难而□□□□晋邦□□□□谋而晓朝得之,椁其心也。二子畏其后事,必谋危之。’□□会果使(谍)(谗)之曰:是知余事,将因我於晋。大夫信之,君杀晓朝。

按:现存先秦典籍不载此事。

(5)卫献公出亡,公子浮□□【宁】召子在立(位)。献公使公子段胃(谓)宁召子,曰:后(苟)入我□正(政)必【宁】氏之门出,蔡(祭)则我也。右□□曰:不可。夫子失德以亡,□亡而不(改),其德恶矣。恶德者难以责。吾子试□□,且□□以义也。闻路(赂)而起之,虽入不为德。是权近敛以几远福,福有不必,难而不义,□为勉者,复将恶之。且□所乡□□□将□□□□其心逆矣。知者弗亲,仁者弗贞,负路(赂)以塞后忧□之□□□□□□□ □功大矣而不赏,卒必畏之。亡者欲傅美,将以疑君;居者疾其功,必伤以傅君。□入而勒正,能反邦者弗与治,是以劳著恶也,必有后患。宁召子弗听,遂伐□□□君浮,而入□□□□□□□余伐【宁】召子而(尸)之朝。公曰:大(太)叔仪□□□不二,以为卿。

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二十七年载有卫献公出亡之事,除“苟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文字基本相同外,无右宰谷这一大段话语。此条当另有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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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9: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10)吴伐越,复其民,以归,弗复□□刑之,使守布周(舟)。纪曰:刑不,使守布周(舟),游(留)其祸也。刑人佴(耻)刑而哀不辜,□惌(怨)以司(伺)间,千万必有幸矣。吴子余蔡观周(舟),闽(阍)人杀之。

按:《谷梁传》襄公二十九年载:“阍弑吴子余祭。”《左传》载:“吴人伐楚,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弑之。”都较本条简略。本条当另有所本。

(11)鲁庄公有疾,讯公子牙曰:吾将谁以?□子对曰:庆父财(才)。讯公子侑,对曰:臣以死奉烦也。五月,公薨,子烦即立(位),公子庆父杀子烦而立公子启方。君召,公子侑俱入。闵子辛闻之,曰:君以逆德入,怠(殆)有后患。夫共中(仲)(圉)人旅其〈抶〉以犯尚民之众,杀子烦而立君,除君惌(怨)也。今【召】而公子侑俱人〈入〉,不惌(怨)也。若不惌(怨)惌(怨)则德无事矣。为其亲则德为柰矣。二子之袭失量於君,愧於诸悉(悔)德(诈)惌(怨),何叚(暇)之不图。处二年,共中(仲)使卜奇贼闵公於武讳(闱)。

按:庆父弑君之事,《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云:“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问于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针巫氏,使针季酖之曰:饮此则有后于鲁国,不然,死且无后。饮之,归及逵泉而卒。立叔孙氏。”

《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亦曰:“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俄,而牙弑械成,季子和药而饮之。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于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文字与本条大不同。此条或另有所本。

(12)鲁亘(桓)公与文羌(姜)会齐侯於乐(泺)。文羌(姜)迵(通)于齐侯,亘(桓)公以訾文羌(姜),文羌(姜)以告齐侯。齐侯使公子彭生载,公薨于车。医宁曰:吾闻之,贤者死忠以辱尤而百姓愚焉。知(智)者李(理)长【虑】而身得比(庇)焉。今彭生近君,□无尽言,容行阿君,使吾失亲戚之,有(又)勒(力)成吾君之过,以□二邦之恶,彭生其不免【乎】,祸李(理)属焉。君以怒遂祸,不畏恶也。亲间容昏,生□无匿(慝)也。几(岂)【及】彭生而能贞(正)之乎?鲁若有诛,彭生必为说。鲁人请曰,寡君来勒〈勤〉【旧】好,礼成而不反(返),恶【於】诸侯,无所归惌(怨)。齐侯果杀彭生以说)悦)鲁。

按:《左传》桓公十八年载:“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公羊传》庄公元年:“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于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乘焉,呙干而杀之。”

《管子·匡君大匡》:“鲁桓公夫人文姜,齐女也,公将如齐,与夫人偕行,申俞谏曰:不可,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公不听,遂以文姜会齐侯于泺,文姜通于齐侯,桓公闻,责文姜,文姜告齐侯,齐侯怒,飨公,使公子彭生乘鲁侯,胁之,公薨于车。竖曼曰:贤者死忠以振疑,百姓寓焉。智者究理而长虑。身得免焉。今彭生二于君,无尽言,而谀行以戏我君,使我君失亲戚之礼命。又力成吾君之祸,以构二国之怨,彭生其得免乎?祸理属焉。(夫君以怒遂祸,不畏恶亲闻容昏生无丑也,岂及彭生而能止之哉?)鲁若有诛,必以彭生为说,二月,鲁人告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死,请以彭生除之,齐人为杀彭生,以谢于鲁。”

所载与本条文意相同,但文字各异;而二传所载文字较此条简略得多。《管子·匡君大匡》与本条所载当非本于《左传》、《公羊传》之所载。

《春秋事语》,意即《春秋》所载之事。《春秋事语》一九七二年出土于马王堆汉墓,该墓的下葬年代为汉文帝十二年,即前168年。因而,《春秋事语》的写定当在战国晚期或汉初。它所载或不见于现在先秦任何文献,或与先秦文献所载文字大不相同,因而,《春秋事语》当摘自战国时代流传的诸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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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9: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多恩的马泰尔    @别叫我莽撞人    @八千代注册成功    @mini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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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10: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哇!银才。“有周一代,强烈的功名和礼乐意识使周王朝和各诸侯国都设立了史官,编修国史。”能说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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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1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啊祖又来卖萌……只希望再有哪位爱读书的国君死后以本国史书陪葬,完好的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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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1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顶个,楼主真是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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